近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糧食加工品、糕點、速凍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8類食品540批次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食用農產品199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蔬菜制品3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調味品19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糧食加工品3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糕點7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速凍食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2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廣元市利州區宜家樂農貿超市(萬緣店)銷售的、標稱成都市郫都區紹豐和調味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紹豐和紅油豆瓣”,不合格項目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驗結果為1.4,標準規定為≤1。
(二)玉泉綜合市場鮮魚攤區張永鳳攤位銷售的“泥鰍”,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驗結果為234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
(三)雅安中合青江農產品市場有限公司中國農批和平智慧市場蔬菜區13號鄧嬡梅銷售的“黃豆芽”,不合格項目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檢驗結果為0.10m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四)自貢市一對山農貿市場趙學英攤位銷售的“泥鰍”,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驗結果為210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
(五)通江楊飛冷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干筍子”,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為31.2g/kg,標準規定為≤0.2g/kg。
(六)王菊華銷售的“泥鰍”,不合格項目為氧氟沙星,檢驗結果為36μ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七)瀘州市江陽區匯通時代商都有限公司匯通超市西城御景店銷售的“米塊(米粉制品)”,不合格項目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結果為0.314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八)楊登平銷售的“小泥鰍”,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驗結果為144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
(九)彭山區王氏干雜店銷售的“干筍子”,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為3.73g/kg,標準規定為≤0.2g/kg。
(十)雙流區余三水產經營部銷售的“泥鰍”,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驗結果為358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
(十一)四川省金諾瑞食品有限公司萬達店銷售的、標稱綿陽市金諾瑞餅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肉粉松派面包(冷加工)”,不合格項目為霉菌,檢驗結果為210CFU/g,標準規定為≤150CFU/g。
(十二)順慶區曉玉干雜店銷售的“泥鰍(養殖)”,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驗結果為533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
(十三)達州市通川區佳樂平價超市銷售、標稱達州市香王瓜籽廠生產的“世財焦糖瓜籽”,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驗結果為0.93g/100g,標準規定為≤0.80g/100g。另有1批次該被抽樣單位銷售的該標稱生產企業于2019/8/11生產的“白味瓜子”檢出同一項目不合格。
(十四)武勝縣沿口景樂福超市銷售的“干黃花”,不合格項目為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為0.53g/kg,標準規定為≤0.2g/kg。
(十五)汶川土巴碗火鍋店銷售的“泥鰍”,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驗結果為137μg/kg,標準規定為≤100μg/kg。
三、核查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成都市、綿陽市、達州市市場監管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成都市、自貢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南充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資陽市、阿壩州、涼山州市場監管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相關市場監管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