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加強市場銷售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風險的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即日起對全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展全面排查,同時圍繞三文魚類海鮮產品開展專項檢查,對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文件的進口水產品及其制品,一律不得入場銷售,同時堅決禁止餐廳、酒店等使用來源不明的水產品及其食品原料。
根據安排,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銷售水產品的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查驗并留存水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特別是進口水產品及其制品,要查驗并留存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文件,并核對入市水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標識內容與實際數量、來源等情況。無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產品,進口水產品(含其制品)無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文件的,一律不得入場銷售。
同時,要求全面檢查河南省三文魚類海鮮產品的進口來源,全面檢查市場有無從北京有關市場進口的三文魚類海鮮產品等。
在餐廳酒店銷售方面,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對餐飲服務單位和水產品制品生產單位采購水產品的進貨查驗情況進行檢查,確保來源可追溯,堅決禁止食品生產單位、餐飲服務單位購買和使用來源不明的水產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各地要根據實際,組織力量開展水產品及其制品的監督抽檢,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加大檢查力度,確保對銷售水產品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和加工使用水產品的食品生產單位、餐飲服務單位做到排查全覆蓋,對水產品銷售者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系電話、供貨商、采購商、年購銷規模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清單,確保水產品銷售者底數清楚、風險隱患限期整改到位,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